旅宿業國外技術人員
【符合資格】
領有營業執照的觀光旅館、一般旅館(大多數飯店、商旅皆適用);民宿尚未開放(參考"旅館條件說明")
【從事工作內容】
(1) 房務工作(客房清潔、整理)
(2) 清潔工作(公共區域維護)
(3) 櫃檯服務(訂房、接待)
(4) 餐飲服務(限隸屬於旅宿內的餐廳)
【聘僱條件】
(1) 加薪1本勞,增加1外國人,雇主必須替勞保投保等級最低的本國全時勞工加薪2千元(提升勞保級距最少1級,最低工資至少提升2級)
EX:百人企業要引進10名,若勞保級距第一級僅2人,先替2人加薪後(提升到第三級),才可以再從勞保級距第二級挑選8人加薪(提升至第四級);3年工作期滿續聘,需幫本國勞工再次加薪。
★佐證時機→由勞動部查核,若查核有問題就會將外國技術人員遣送回國★
★勞動部查核時機→與提出申請資格認定日前兩個月比較;如取得聘可,則必須在當月或次月提出投保薪資調整,異動後才會生效,
EX:業者在5月1日申請雇主資格認定,擇期比較前二個月(3月)的基準,若取得雇主資格認定函與名額、經過選工媒合,假設7月10日核發聘可,則必須在當月或次月(7-8月)提出投保薪資調整,8-9月異動才會生效。
(2) 聘僱人數上限(10%)
人數不能超過企業勞保投保員工的總數10%。
★境內聘僱加上海外引進,上限為30%
(3) 移工薪資與語言門檻
.薪資門檻:3萬2千元,每月給付的經常性薪資,而非總薪資(不包含加班費)
.語言能力:達華語或英語A2,採英語來臺3年內通過華語測驗
.學經歷條件:外國副學士以上、高中畢業加2年相關工作經驗或是畢業僑外生
.技術資格:相關科系的外國大學畢業(我國副學士)、在臺曾實習6個月、取得臺灣客房服務丙級檢定、海外受訓40小時(與菲律賓TESDA合作)、已有經驗直接海外測驗通過、國際品牌旅館2年以上實習或工作經驗
【勞動部於菲律賓設立海外延攬中心】
由海外設立的延攬中心先確認外國技術人員已經具備語言能力,達到A2等級,才可入境,目前確定明年開放的只有菲律賓,其他國家需要等勞動部在該國設立海外延攬中心才開放。
【其他】雇主可委託仲介辦理境內業務,但海外部分會由政府設立的延攬中心處理為主(目前只有菲律賓設立,其他國家需要等勞動部在該國設立海外延攬中心才開放)
資訊更新時間115.1.21(法規隨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