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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新制上路首月:申訴通報223件
24
Aug
2026
2026-Aug-24
職場霸凌新制上路首月:申訴通報223件
新制上路背景
- 勞動部大修《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 已於 115年7月1日 正式施行
- 為因應新制業務量,職安署特別增設一科,專責處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事務
新制怎麼運作?
- 事業單位收到職場霸凌申訴,只要符合受理要件,就必須啟動調查
- 調查結果也要登錄到通報系統
- 雇主接獲勞工申訴後,有通報義務——不通報的話:
- 第一次:限期改善
- 再犯:處3萬至75萬元罰鍰
首月數據一次看
新制上路首月,通報系統共收到 223件 雇主通報案:
法令施行「前」的案件(沿用舊制標準處理)
- 協調成立:12件
- 調查結果成立:18件
- 調查結果不成立:127件
- 撤案:3件
法令施行「後」的案件(新制標準)
- 協調成立:15件
- 調查結果成立:2件
- 調查結果不成立:30件
- 撤案:16件
補充說明
- 新制設計了「協調機制」——在正式調查程序啟動前,若申訴人願意,可先透過協調人員協助雙方溝通,若對協調結果不滿意,隨時可以終止改走正式調查程序,避免曠日廢時的調查對當事人造成額外壓力
- 若被申訴人是公司最高負責人,則改由地方政府依《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受理調查,避免內部調查產生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