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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暑期打工注意

23 Jun 2026
2026-Jun-23

暑期打工注意!僑外生工讀資格說明

「僑外生」定義說明
在台就學的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統稱僑外生,工讀前須確認工作資格及許可效期。來源: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新聞稿(2026年6月)


 基本規定

  • 須先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才能合法受僱
  • 學期間每週工時不得超過20小時
  • 暑假期間雖不受20小時限制,但仍須遵守**《勞動基準法》**工時與休息規定
  • 必須在工作許可有效期間內從事工作

來源:《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第四類外國人(含僑外生)工作許可有效期間最長一年,除寒暑假外每週工時最長二十小時。法規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https://laws.mol.gov.tw Mol


違法後果

僑外生本人:

  • 外籍人士若未經許可在台工作,被查獲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並會立即廢止其合法聘僱許可。 UpToGo
  • 同時可能影響日後在台就學、居留及工作權益。

雇主:

  • 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及第63條,雇主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之外國人,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Chiayi

    罰鍰按人頭計算,若同時非法聘僱3人,最高可達225萬元。

來源:《就業服務法》第43條、第57條、第63條、第68條
https://law.moj.gov.tw(全國法規資料庫)


 常見違規

  •  持居留證≠可以工作(仍需工作許可)
  • 透過親友介紹的短期、臨時工≠合法(仍需申請許可)
  • 雇主聘僱前應查驗:居留證+學生證+工作許可,並確認許可仍在有效期間

修法新制:畢業後留台工作更自由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次全案修正,立法院2025年8月29日三讀通過、總統同年9月24日公布,大部分條文自2026年1月1日施行。修法後,在台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生,畢業後延期居留2年期間,可自由從事工作,無需再申請工作許可,且不受產業別及職務類別限制。 Ndc

此外,本次修法也放寬世界大學排名前1,500名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可免除2年工作經驗門檻(原為前500名),並開放前200名大學畢業生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Ey

來源:行政院全球資訊網〈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a18d38d7-890d-49f6-8908-fba9ae601a64
國家發展委員會外專法專頁: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


線上申辦工作許可

來源: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新聞稿(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