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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類高風險機械納入「其他特定機械」管理
16
Jun
2026
2026-Jun-16
6類高風險機械納入「其他特定機械」管理
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第1項,正式預告將 推土機、挖掘機、鏟裝機、堆高機、高空工作車、非屬危險性機械之起重機 等6類機械公告為「其他特定機械」,要求雇主必須僱用經認可教育訓練或技能檢定合格的人員擔任操作員。 yahoo
法規依據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第1項修正條文已於 2025年12月19日 公布,明定雇主應僱用具資格之合格人員操作危險性機械以外之特定機械。 yahoo
- 本次職安法修正為 2013年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調整,共修正25條文(新增6條),行政罰最高300萬、刑事罰最高關5年。 ETtoday
違規
- 雇主未依法僱用合格人員操作,將處 新臺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發生重大職災,罰鍰再提高二分之一,最高可罰450萬元。 yahoo
- 操作人員若未依規定執行職務導致重大職災,將處 新臺幣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須接受主管機關指定講習。 yahoo
注意:但查核後確認若發生重大職災罰鍰加重二分之一,最高實為450萬元。
企業怎麼因應?
- 台灣職安法制正進入「治理型監管」時代,核心從過去的「事故後責任追究」,轉為風險預防前移。 Premium
- 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是企業能否「順利轉軌」的關鍵窗口期,未能及時調整管理模式者,將面臨裁罰風險、停工、復工受阻及聲譽危機。 Premium
- 企業現在可先確認現有操作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並盡早安排教育訓練或技能檢定報名。
資料來源:Newtalk新聞(2026/06/12)、104人資充電(2025/12)、ISO顧問職人(2026/01)、ESG台灣(2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