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返回頁面頂端

最新消息/資訊分享

無違反法令證明-勞資會議新規定

23 Apr 2026
2026-Apr-23

一、無違反法令證明&勞資會議規定

勞動部重新說明:

115年4月20日開始適用新規定
雇主如果要申請「藍領移工」或「外國技術人力」,
需要先拿到「沒有違反勞工法令的證明」(向地方政府申請)

 

二、準備哪些文件?

基本文件

  • 申請書或說明書
  • 最近資料(以申請當月往前算):
    • 勞退準備金
    • 勞退提繳
    • 工資墊償基金
    • 勞保、職災保險費
      (前3個月為基準,往前推6個月資料)

※ 如果政府可以線上查到可以免附

 

勞資會議紀錄 依「是否第一次申請」分兩種:

【第一次申請】

  • 只要:

    1.申請日前3個月內,有開1次勞資會議

    2.附會議紀錄影本 + 切結書
     而且第一次申請後1年內再申請 可以免附會議紀錄

     

【不是第一次申請(或超過1年)】

  • 要提供:

    1.一年內共4次勞資會議

    2.等於每3個月要開1次

  • 要列出:會議次數/日期時間/地點/主席/勞資代表
  • 並附:切結書(保證資料正確)

 

三、切結書很重要

雇主要承諾:

1.有依法設立勞資會議

2.有定期召開

3.資料全部真實

如果造假,可能涉及 偽造文書、刑事責任

 

四、以下身分「不用」附無違反證明?

「自然人雇主」免附:

1.家庭看護工 / 家庭幫傭

2.未聘本國勞工的:

  • 漁業
  • 農林牧
  • 養殖業

 技術人力也一樣適用上述例外

重點整理

要申請移工 →先證明「沒有違法」

第一次申請 → 勞資會議變簡單(只要1次)

之後申請 → 還是維持一年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