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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度移工十大新聞回顧-重點概述
114 年度移工十大新聞回顧-重點概述
一、聘僱外籍看護資格鬆綁 80 歲以上免經評估
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案 113 年 12 月 31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 114 年 1 月 20 日公 布,開放 80 歲以上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即可聘請外籍看護。對於此項新政,醫界人士大多樂觀其成,認為民眾不用再經過繁瑣且耗時的申請過程,醫師也不用再扛巴氏量表的開立責任.
二、國定假日增加 4 天 勞工權益大躍進
台灣勞工年總工時居高不下,在藍、白立委主導推動下,《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經立法院三讀通過,5 月 28 日總統令公布,114 年下半年增加教師節、光復節和行憲紀念日三天國假。在台外籍移工同樣適用勞動基準法,移工輸出國也配合修改勞動契約。
5 月 9 日三讀通過兩黨整合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再修正動議,新增 9 月 28 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 月 25 日台灣光復節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12 月 25 日行憲紀念日、小年夜等 4 個放假日,並將五一勞動節由目前只有勞工放假改為全國放假日。 現有的元旦、和平紀念日、農曆春節 4 天、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日也都列入新法並列為放假日,加總共計16天。
三、回收業開放引進移工 業者反映熱烈
「循環經濟」為行政院重點推動的 5+2 產業,而回收、處理廢棄物的資源化產業為其中關鍵供應鏈,卻面臨基層勞動力短缺影響營運。考量相關業者符合3K 性質與公平原則,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113年已同意開放不具工廠登記的業者申請聘僱移工,環境部訂定「審查廢棄物及資源回收處理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明訂雇主資格,有效期為 6 年,引進滿 3 個月後,須比照製造業接受定期查核。
四、最低工資連十漲 移工納入補貼人數計算
勞動部 9 月 26 日召開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討論最低工資調幅,這也是勞動部長洪申翰上任後首次主持審議會。歷經 4 小時開會,勞資雙方由2%至4%拉鋸談判,來回折衝,最終敲定 115 年最低工資月薪 2 萬 9,500 元,調升 910 元,調幅 3.18%;時薪則比照月薪調幅,調整至 196 元。這也是蔡賴政府上任後,連續十年調漲。包含勞健保等社會保險在內,雇主預估將增加近200億元支出。
五、鐘點移工計畫上路 12 家單位參與
為因應民眾臨時、短期、緊急照顧需求,勞動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4 月 7 日正式上路,第一階段全國北、中、南、東共有 6 家公益團體提供服務,下半年進一步開放第二階段申請,再增加 6 家試辦單位,提供服務縣市區域已擴及 15 個縣市。
該計畫係由有意願承辦的非營利團體參與,讓民眾能自費向公益社團法人申請照顧人力。申請試辦單位必須是依法設立或登記滿 5 年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服務項目包含提供 服務對象基本日常生活照顧、陪同外出、陪同就醫、安全陪伴等。
六、本勞加薪增配額
最低薪資員工加薪2000可增加一名移工名額
七、《外專法》全面升級 鬆綁僑外生工作補人力
台灣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各行各業面臨勞動力不足困境,為彌補人力缺口,不少企業將目標放在畢業僑外生。為提高其留台誘因,《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114 年 8 月 29 日 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鬆綁國際頂大畢業來台從事專技工作條件、永久居留折抵年限等,其中以畢業僑外生延長居留期間,得自由工作,為最關鍵的修法亮點。新制 115 年起分兩階段上路。
八、加速一般營造業引進 縮短資格效期
112 年正式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儘管 1 萬 5 千名額度已於 113 年核配完畢,但截至 114 年 10 月止,實際引進人數仍未破萬。內政部隨即公告修正「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 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將雇主資格認定函效期縮短為 90 天,並鼓勵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 術人力,即可不受總額限制,勞動部也規範,已取得初次招募許可函者,1 年內須提出新聘 外國人入國引進。
九、啟動「全國勞動力總檢討」 旅宿缺工新解方
「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修訂後,除了改為直接向觀 光署申請外,也不再限定資本額或營業額門檻,只要領有觀光旅館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 的業者,就可以提出申請。 實習許可期間,也放寬為就讀大專院校學制的 2 分之 1,如學生就讀 4 年制大學,最長可實 習 2 年;不過同一名外國籍學生來台實習的許可期間僅受理申請 1 次。
十、疑涉強迫勞動遭制裁 供應鏈現關鍵警訊